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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与环保设备展览布设南宁展馆整体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有能力在广东惠州开展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竞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投标im电竞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 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2017】NNCJA158)批准,现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与环保设备展览布设南宁展馆整体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与环保设备展览布设南宁展馆整体服务项目
三、本次采购内容:于2017年12月2日至12月3日在广东惠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惠州)展,届时需要对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形象展台108平方米进行设计搭建并提供相关的租赁服务。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竞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1. 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凭“im电竞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 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索要电子文档的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9楼服务窗口(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7年11月20日13时00分(竞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9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竞标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联系人:彭威 联系电线、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覃乙凌 联系电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